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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不完全構成要件錯誤之研究
    作者: 謝庭晃
    日期: 2007
    上傳時間: 2009-09-07 09:03:57 (UTC+8)
    摘要: 行為人主觀所認識的與客觀發生構成要件事實,如果發生不一致的情形,可以稱之為構成要件錯誤。依照目前的通說看法,行為人主觀的認識與客觀發生的事實完全一致,要負故意責任並沒有爭議。例如,行為人主觀上想殺其友人某乙,客觀上也造成某乙的死亡。行為人主觀的認識與客觀所發生的事實完全不一致,不需要負故意責任也沒有爭議。例如,行為人主觀上想殺眼前的熊,卻誤認人為熊而殺之。但是,如果行為人主觀的認識與客觀所發生的事實不完全一致,則行為人應該負如何的責任則有爭議。所以,問題在於如何程度的不一致應該令行為人負故意責任?如何程度的不一致就不讓行為人負故意的責任?是爭執的焦點。以實際上的例子來看,例如,行為人甲發現電話亭旁邊有一隻皮箱,甲以為那是他人的遺失物,事實上那是正在打電話的乙現實持有之物,甲將他人現實持有的動產,誤認為遺失物,而以侵佔遺失物的心態,破壞了行為人的持有支配狀態,則甲的刑責為何?如果依照目前的學說基準判斷,行為人可能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只是這樣的結論是否妥適,這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要點。
    顯示於類別:[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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