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中國大陸自1980年代,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在全面經濟改革的過程中,不免衍生諸多社會問題,日益嚴峻的失業及下崗問題如是。改革開放至今已有二十餘年,然失業問題不但未見明確改善,反道是持續加劇,除了前朝留下國營企業下崗工人的遺毒未除,每年新加入市場的勞動力亦未能有效就業,而變成失業人口,甚至是貧困線以下的弱勢族群。其中一個原因即是中央雖然制訂許多與下崗、失業工人相關的保護措施,但似乎未能徹底落實在失業工人的身上,本研究即是從中共中央頒布了哪些法令規章來保障失業工人、而實際受到失業保障的工人得到什麼樣的待遇、失業工人的保障是否足夠等面向,進而研究其失業保障措施有何缺失。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和次級資料法(secondary analysis)的研究方法,並利用統計數據與社會指標來佐證中國大陸現行失業保障的缺失。藉由中國大陸失業保障的實際運作情況,來推斷其失業保障不足之處。中國大陸的失業問題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問題,更影響社會、政治與社會主義意識型態等領域,透過各種相關文獻的回顧和檢視,以期探就失業背後更深層的影響與反思。
本研究認為欲加強失業保障的功能與效能,必需先解決由財政以及行政不彰引起的問題,才能進而照顧到真正需要失業保障的失業人口,才能徹底安撫民心、降低失業率,進而使政權穩定,並持續經濟建設之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