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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疫情虛假訊息之防制研究— 以台灣處理COVID-19疫情為例
    A Study on Regulation of Covid-19 Disinformation in Taiwan
    作者: 葉純芳
    貢獻者: 新聞學系
    關鍵詞: 訊息疫情
    虛假訊息防制
    社會系統理論
    媒體識讀
    日期: 2023
    上傳時間: 2023-07-27 15:03:02 (UTC+8)
    摘要: 新狀冠病毒(COVID-19)全球造成的疫情,自2020年1月起在全球各地先後盛行,並衍生出數種變異病毒株;也催生了數種使用嶄新技術平台的疫苗問世,在社會上促使政府與人們採取各項措施以防堵病毒或嘗試與之共存。因防疫而帶來各種生活上之管制措施,如強制戴口罩、活動實名制登錄、強制隔離、限制聚集活動及不實疫情訊息防制等,對民主國家而言,這同時也意味著對於國家管制權力界限的考驗與民主自由法治內涵的衝突。行政與司法機關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三法競合,行政罰與刑罰機制雙管齊下,呈現疫情秩序、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間,涉及新聞傳播法制之規範議題。
    本文採案例研究分析,整理出疫情期間臺灣法院之判決,發現法院處罰疫情假訊息比例比一般假訊息偏高,然其態樣究為何?疫情虛假訊息之探討有何理論架構?且人民對疫情防治措施或作為提出之批評,是否即可被認定為假訊息,對事實與意見應如何區分?此外,疫情假訊息之防制,除了政府立專法外,是否還有其他更有效率之方法?又臺灣以刑罰作為「懲假」之手段,其正當性如何?即為本文探討之核心問題與動機。
    首先,本文藉Niklas Luhmann(尼可拉斯.魯曼)的現代性社會系統理論,探討在後真相社會中對虛假疫情為何有不同差異?病毒、資訊與社會互動之關係為何?及相關防制措施應如何規劃?其後,使用案例研究分析法對於台灣目前針對一般性虛假訊息及疫情性虛假訊息在法院判決或裁定下的不同,進而探討管制上是否有所差異。在案例的選擇上,本文採用與前述三法相關之判決及裁定,分析法院判決後之有罪及無罪之認定標準、每一個案件的犯罪故意與否、是否有造成足以引起公眾不安的程度、最後判決的輕重及考量要點,發現虛假訊息涉及言論自由及事實與意見區分之憲法基本權保護誡命,於疫情期間,被恣意曲解或破壞,甚至引起散佈疫情虛假訊息以刑事管制之正當性辯論。
    最後,本文回到台灣處理疫情虛假訊息的防制措施四個分工面向,由魯曼現代社會系統理論之社會分化、相互指涉參照、二階觀察及簡單優化措施等觀點分析,發現政府在主導相關措施上,仍存有以傳統家父主義,由上而下監理之態度面對以網路散布不實訊息之疫情傳播現象,以致出現若干失衡現象,據此提出具體改進建議:即建立媒體與社群平台自主管理模式與透明機制;提高澄清與不實訊息查證機制功能;提升社會大眾之媒體識讀與資訊素養;並調整政府既有之監管措施。
    顯示於類別:[新聞系暨新聞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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