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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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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987654321/2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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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人體試驗受試者保護規範之研究
Study of the Regulations of Human Subject Research Protection
作者:
林錦麗
貢獻者:
法律學研究所
關鍵詞:
人體試驗
受試者
日期:
2006
上傳時間:
2014-08-25 11:22:50 (UTC+8)
摘要:
現代醫學講求科學實證,而在醫藥的研究發展階段,以人為試驗對象又是無可避免的過程,但是醫藥的試驗研究雖然是以促進醫學進步及人體健康為立足點,一旦試驗成功往往為人類的生命與健康,帶來良性的發展,使人類避免遭受過多疾病的苦痛,然而也由於醫藥的試驗研究是以人體作為試驗的客體,在研究者的價值觀、利益衝突、與受試者的資訊不對等及受試者經常處於兩難抉擇之困境等等錯綜複雜因素下,受試者往往容易被貶低為單純的客體,淪為逹成科學試驗目的的手段,以致造成受試者人權的侵害,因此,如何能夠使新醫藥品的研發順利進行,同時也能落實尊重受試者的人權,便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本論文主要以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之審查制度及受試者之告知後同意制度二個方向為研究重點。先探討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及人體生物醫學研究之國際倫理準則等國際倫理規範之緣起背景、欲達成的核心目的、受試者保護內涵、各個國際倫理規範間之演進關係及其對世界各國在訂定人體試驗受試者保護規範之影響;進而瞭解美國、加拿大、丹麥、澳大利亞、日本、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國家之人體試驗受試者保護規範,其法規制定沿革、倫理審查及受試者告知後同意之相關法規內容,並分析各國法規制度的優缺點,最後針對我國法上人體試驗受試者保護規範之現況加以檢討,並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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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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