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國地方政府實施自治過程中,在人事權之調整上,關涉人事任免、遷調、職務列等、人力資源管理等議題。在實際運作中,大致採以「管制性政策」到「自我管制政策」,再到目前賦予地方政府更多自治權能方向發展。
在地方自治人事權之運作上,分為地方自治綱要時期、兩自治法施行期間、以及地方制度法時期,並就各時期省(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之任免權與遷調權予以比較。在中央與地方人事權爭議之個案評析上,就地方機關組織編制案送請考試院備查問題、兩自治法時期之人事、主計、政風、警政主管及省政委員任免問題、地方制度法時期之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調整問題、研議建構消防人員一條鞭問題以及其他相關問題等進行分析。
本文基於中央與地方關係良好與否,涉及國家政務之推動與地方自治之成敗,爰就未來地方人事權運作、分配類型與人事權實務運作相關問題進行評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