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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都會區域治理之研究
    作者: 魏思全
    關鍵詞: 都會區域
    區域治理
    城市競爭
    國土計畫
    日期: 2007
    上傳時間: 2009-08-27 11:53:21 (UTC+8)
    摘要: 在全球城市競爭的壓力下,城市—區域已成為未來區域首要的規劃課題。綜觀中國近年來積極開放上海、北京城市以及近年來將各省市合併為大行政區,日本的廣域行政實施,以及韓國的(SMR)計畫等概念,對都會區域的發展有了新的因應之道。反觀國內,隨者高鐵的興建,西部走廊儼然已將形成都會帶,然而當前國內的區域計畫法卻因時代的快速變遷,是否仍然適用,而其功能定位則受到了質疑,因此,我國都會區域之治理工作則顯得相當重要。
    回顧都市區域治理研究中的運用更為廣闊與多元化。城市的角色在未來定位上也不再只是單一城市作為發展區位分布考量,而是應該透過都會區域的城市網絡間的領域性治理概念來整合。在整合過程中則更加要求在執行面與決策面能多方面的參與、合作、以及協調。並且希望都會區域發展能主動性連結全球階層的體系。
    台灣地區由於國土計畫缺乏法定地位,無法有效整合部門計畫,都會區計畫也因為缺乏財政與管理機構遲遲未能落實推動與實現。但受到全球城市競爭的影響下,地方政府於都會區域空間治理與合作上逐漸摒除地方主義色彩,也開始展開跨縣市合作,雖目前缺乏相關法源依據,但可透過現行區域計畫法執行都會區域治理,在未來宜儘速研擬國土計畫法,使中央與地方能有引導與合作參與機制,都會區域建設才能有效執行。
    藉由東亞三大主要都會區發現,中國大陸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很大的規劃權與財政自主,使上海與長江三角各城市在競爭下構成全國最大城市群,但在地方合作上仍明顯不足;東京圈於都會區域治理上採廣域行政來解決跨區域間產生的行政需求,並設立有廣域協議會;韓國首爾為特別市。除了重新分配中央與地方的權限與財政,以提高地方財政外。在首爾都會區為了有效執行首都圈行政協議會之通過事項,則設立共同基金,為了解決一些區內發展上的衝突,設立「爭端調解委員會」。
    最後,本研究以制度厚實的觀點來強化都會區域共同治理的策略性夥伴關係。藉由中央角色的引導、與地方民間之參與、以及同願景創造,使城市區域有共同的發展願景,更能夠成為國際競爭上的重要空間。
    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一、建議未來國土計畫法確立都會區域計畫之指導定位,並且兼具協調部門計畫之功能。二、都會區域的空間計畫兼具綜合性、指導性以及功能性。三、都會區域內產業空間計畫由中央引導地方政府共同主導,結合公、私部門力量來創造都會區域的共同治理雙贏。
    顯示於類別:[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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