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面對現今社會多元環境衝擊的影響下,農業由原本扮演糧食供應之角色,逐漸轉變為休閒化的發展方向,農業經營型態已由原本傳統一級產業朝向複合化的方向發展,成為生產事業服務化的結構,產生多功能土地利用的型態。惟土地規劃單位長期無力於農業產業發展與其規劃,甚少對其所需給予指導,且農業單位僅恪守產業部門的權責,少對土地使用規劃介入,也無力介入,導致農業土地的管理,未因休閒化的轉變而有具體的產業管理策略。
因此,現行設置休閒農場的管理方式,無論是都市或非都市地皆陷入以法規規範標準來作為引導土地使用的迷思之中,未能發揮其應有之計畫指導功能,一體適用的管理方式,無法滿足各地區不同休閒農業發展之需求,遂產生許多不合理的管理方式。
本研究透過比較都市與非都市土地對於設置休閒農場管理方式之差異與優缺點分析,認為在尊重休閒農業發展目的與功能的前提,與兼顧各地區發展性質、特色等不同需求的情況下,目前設置休閒農場管理方式應重新強調農業產業本質的重要性,進而修改現有法規賦予各地區可透過規劃的彈性手法,重新擬定地區農業休閒化管理的策略。並藉由地區發展目標的確立,作為農場彈性管理機制的審查依據,以因應社會變遷與農業產業經營型態複合化的趨勢。另外,應聯結農業產業與土地規劃單位,提升整體性規劃能力,重新建立休閒農場管理思維與方式,對於現今不同農場經營類型,則需給予不同的管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