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機構典藏 CCUR:Item 987654321/2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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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中國大陸《物權法》所有權主體之研究
    A study on the Ownership of the Property Law of Chinese Mainland
    作者: 洪豪君
    Hong, Hao-Jun
    贡献者: 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中國大陸組
    关键词: 物權法
    公有制
    三分法
    平等保護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日期: 2013
    上传时间: 2014-02-20 14:42:59 (UTC+8)
    摘要: 中國大陸《物權法》幾經波折,終於在2007年立法通過實施,然而回顧草案審議過程中卻爭議不斷,最後仍確立所有權主體分類係採取「三分法」類型化。
    本文先透過分析「三分法」是否與其以公有制為主體有所衝突,並試圖找出其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如何凸顯所有權的平等保護。
    其次文中將探討中國大陸從《憲法》到《民法通則》在計畫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中,是否有所因應,繼而影響《物權法》的立法思維。
    再者《物權法》第二編所有權第五章中,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之所有權分類,在經由探討主體、客體、權能的轉變是否能符合現今市場經濟之國情,進而帶來完善私權保護的新面貌。
    總結下來,筆者經由整理上面之發現,試著提出關於中國大陸所有權不足之處及未來需改革之建議。
    显示于类别:[國家發展與與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博士班]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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